⒈ 亦作“间废”。
⒉ 谓不以为然而废弃。
⒈ 亦作“间废”。谓不以为然而废弃。
引宋 苏轼 《谏买浙灯状》:“亦欲朝廷之间如臣等辈,皆知陛下不以疎贱间废其言,共献所闻,以辅成太平之功业。”
⒉ 亦作“间废”。旧指失官落职。
引宋 周密 《癸辛杂识·孝宗行三年丧》:“上劳之曰:‘卿二十年閒废,今不枉矣。’”
明 胡震亨 《唐诗丛谈》卷一:“刘禹锡 播迁一生,晚年 洛下 閒废。”
明 俞弁 《逸老堂诗话》卷上:“刘后村 《咏落梅》诗,有‘东君谬掌花权柄,却忌孤高不主张’,谗者笺其诗以示柄臣,由是閒废十载。”
“废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fèi]
汉字 | 废 |
---|---|
读音 | [fèi] |
注音 | ㄈㄟˋ |
部首 | [广] 广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8 部外:5 |
异体字 | 廢 廃 |
字形结构 | 半包围结构 |
繁体字形 | 廢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E9F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ynty|onty 仓颉:iive 郑码:tgxs 四角:00247 |
笔顺编码 | 41353544 |
笔顺笔画 | 丶一ノフノフ丶丶 |
笔顺名称 | 点 横 撇 撇折 撇 横撇/横钩 捺 点 |
1.不再使用;不再继续:废除。半途而废。这个煤窑废了。
2.荒芜;衰败:废园。废墟。
3.没有用的或失去了原来的作用的:废话。废报纸。废钢铁。
4.肢体伤残:残废。废疾(残疾)。
5.废黜。
基本字义
废
(廢)
fèi ㄈㄟˋ
停止,不再使用:废弛(应该施行而不施行)。废除。废黜(罢免,革除)。废帝(被废黜的皇帝)。废弃。废止。废置。因噎废食。没有用的,失去效用的:废话。废品。废墟(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)。没有用的东西:修旧利废。利用“三废”(“三废”,废气、废水、废渣)。荒芜,衰败:田园荒废。几经兴废。重伤或杀死某人:废了他。英语 abrogate, terminate, discard
德语 aufgeben; fallenlassen ,invalid(e);körperlich behindert ,unbrauchbar; Abfal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