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安定。谓庇护。
⒉ 依据。
⒊ 旧式公文中引述下级官署来文的起头用语。简称“据”。
⒈ 犹安定。谓庇护。
引《晏子春秋·问上九》:“﹝ 晏子 ﹞对曰:‘夫国亦有焉,人主左右是也,内则蔽善恶于君上,外则卖权重于百姓,不诛之则乱,诛之则为人主所案据,腹而有之,此亦国之社鼠也。’”
张纯一 校注引 王念孙 曰:“案据谓安定之也。”
⒉ 依据。
引清 吴敏树 《己未上曾侍郎》:“然先生此文,乃 敏树 心所诚服,以为气力当在 庐陵 震川 之上也。且序中所称文派,本近来风气实然,将来论者,亦必援为案据。”
⒊ 旧式公文中引述下级官署来文的起头用语。简称“据”。
⒈ 旧式公文用语,为叙述下级官署来文的引起词。
“案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àn]
汉字 | 案 |
---|---|
读音 | [àn] |
注音 | ㄢˋ |
部首 | [木] 木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10 部外:6 |
异体字 | 桉 ???? |
字形结构 | 上下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6848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pvsu 仓颉:jvd 郑码:wdzf 四角:30904 |
笔顺编码 | 4455311234 |
笔顺笔画 | 丶丶フフノ一一丨ノ丶 |
笔顺名称 | 点 点 横撇/横钩 撇点 撇 横 横 竖 撇 捺 |
1.古代端食物用的木托盘:举案齐眉。
2.长条的桌子:书案。
3.架起来用作台面的长木板:案板。
4.事件。特指涉及法律的事件:惨案。破案。
5.公务中的书面材料:有案可查。
6.书面的计划、建议或决定:草案。决议案。
7.同“按”。
基本字义
案
àn ㄢˋ
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案子。案板。书案。条案。拍案而起。提出计划、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:档案。备案。议案。提案。方案。有案可查。案卷。案牍。事件,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:惨案。血案。案件。案例。案犯。破案。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:举案齐眉(形容夫妻相敬)。同“按”。英语 table, bench; legal case
德语 Akte, Aufzeichnung, Ereignis, (zugelassener) Fall, Tabelle (Sprachw)
“据”字共有2个读音: [jù] [jū]
汉字 | 据 |
---|---|
读音 | [jù][jū] |
注音 | ㄐㄩˋ|ㄐㄩ |
部首 | [扌] 提手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11 部外:8 |
异体字 | 據 拠 㨿 㩀 ???? ????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繁体字形 | 據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636E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rndg 仓颉:qsjr 郑码:dxej 四角:57064 |
笔顺编码 | 12151312251 |
笔顺笔画 | 一丨一フ一ノ一丨丨フ一 |
笔顺名称 | 横 竖钩 提 横折 横 撇 横 竖 竖 横折 横 |
[jù]
1.占据:据为己有。
2.凭借;依靠:据点。据险固守。
3.按照;依据:据理力争。据实报告。据民歌改编。
4.可以用作证明的事物:凭据。证据。字据。论据。票据。实据。
5.姓。
[jū]拮据(形):经济境况不好,缺少钱,境况窘迫:手头据。
据
(據)
jù ㄐㄩˋ
凭依、倚仗:据点。据险固守。 占有:窃据。盘据。据为己有。 可以用做证明的事物:字据。证据。单据。论据。契据。言之有据。 按照:据实。据称。依据。据事直书。据
jū ㄐㄩˉ
〔拮据〕同“拮”。英语 to occupy, take possession of; a base, position
德语 etwas in Besitz nehmen, etwas besitze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