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北宋拣汰禁兵,其不任征战者,减充小分。小分只领半份军俸,任军中杂役;其不能胜任者,则放充百姓。少量。
⒈ 北宋 拣汰禁兵,其不任征战者,减充小分。小分只领半份军俸,任军中杂役;其不能胜任者,则放充百姓。
引宋 司马光 《乞不拣退军置淮南札子》:“臣愚伏愿朝廷且依旧法,每岁减禁军,有不任征战者,减充小分;小分復不任执役者,放充百姓。”
《宋史·兵志八》:“﹝ 熙寧 四年﹞七月,手詔:‘拣诸路小分年四十五以下胜甲者,升以为大分,五十已上愿为民者听。’”
⒉ 少量。
引宋 灌圃耐得翁 《都城纪胜·酒肆》:“大抵店肆饮酒,在人出著如何。只如食次,谓之下汤水。其钱少,止百钱五千者,谓之小分下酒。”
“小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xiǎo]
汉字 | 小 |
---|---|
读音 | [xiǎo] |
注音 | ㄒㄧㄠˇ |
部首 | [小] 小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3 部外:0 |
异体字 | ???? ???? ???? |
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C0F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ihty 仓颉:nc 郑码:ko 四角:90000 |
笔顺编码 | 234 |
笔顺笔画 | 丨ノ丶 |
笔顺名称 | 竖钩 撇 点 |
1.指面积、体积、容量、数量、强度、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,与“大”相对:小雨。矮小。短小精悍。
2.范围窄,程度浅,性质不重要:小事。小节。小题大作。小打小闹。
3.时间短:小坐。小住。
4.年幼小,排行最末:小孩。
5.谦辞:小弟。小可。小人(a.谦称自己,指地位低;b.指人格卑鄙的人;c.指子女;d.小孩儿)。
6.妾:小房。
小
xiǎo ㄒㄧㄠˇ
指面积、体积、容量、数量、强度、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,与“大”相对:小雨。矮小。短小精悍。 范围窄,程度浅,性质不重要:小事。小节。小题大作。小打小闹。 时间短:小坐。小住。 年幼小,排行最末:小孩。 谦辞:小弟。小可。小人(①谦称自己,指地位低;②指人格卑鄙的人;③指子女;④小孩儿)。 妾:小房。英语 small, tiny, insignificant
德语 klein (Adj),jung (Adj),Radikal Nr. 42 = klein (S, Sprachw)
“分”字共有2个读音: [fēn] [fèn]
汉字 | 分 |
---|---|
读音 | [fēn][fèn] |
注音 | ㄈㄣ|ㄈㄣˋ |
部首 | [刀] 刀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4 部外:2 |
异体字 | 份 紛 |
字形结构 | 上下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206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wvb|wvr 仓颉:csh 郑码:oyd 四角:80227 |
笔顺编码 | 3453 |
笔顺笔画 | ノ丶フノ |
笔顺名称 | 撇 捺 横折钩 撇 |
[fēn]
1.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
2.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
3.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áng)。
4.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
5.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
6.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7.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
[fèn]1.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分所当然。身分。分内。恰如其分。安分守己。
2.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分。天分(天资)。情分(情谊)。
3.料想:“自分已死久矣”。
4.同“份”,属于一定的阶层、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:知识分子。
分
fēn ㄈㄣˉ
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áng )。 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 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分
fèn ㄈㄣˋ
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分所当然。身分。分内。恰如其分。安分守己。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分。天分(天资)。情分(情谊)。 料想:“自分已死久矣”。 同“份”,属于一定的阶层、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:知识分子。英语 pide; small unit of time etc.
德语 teilen, trennen, spalten (V),unterscheiden, auseinanderhalten (V),verteilen, austeilen, zuteilen (V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