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因经商而留居其地,子孙户籍准附编于行商之省分,称“商籍”。
⒈ 清 代因经商而留居其地,子孙户籍准附编于行商之省分,称“商籍”。
引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凡民之著籍,其别有四:曰民籍;曰军籍,亦称卫籍;曰商籍;曰灶籍。其经理之也,必察其祖籍。”
“商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shāng]
汉字 | 商 |
---|---|
读音 | [shāng] |
注音 | ㄕㄤ |
部首 | [口] 口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11 部外:8 |
异体字 | 謪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|
字形结构 | 上下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546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umwk|yumk 仓颉:ycbr 郑码:suld 四角:00227 |
笔顺编码 | 41432534251 |
笔顺笔画 | 丶一丶ノ丨フノ丶丨フ一 |
笔顺名称 | 点 横 点 撇 竖 横折钩 撇 点 竖 横折 横 |
1.商量:协商。
2.商业:经商。
3.商人:行商。
4.除法所得的结果:八除以二的商是四。
5.朝代名(约前1600—前1046)。汤灭夏后建立。建都亳(bó,今河南商丘),国号商。以后多次迁都,至盘庚迁都殷(今河南安阳小屯一带),故商朝又称殷朝,也称殷商。传到纣,为周所灭。
6.古代五音(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)之一。相当于简谱的“2”。
基本字义
商
shāng ㄕㄤˉ
两个以上的人在一起计划、讨论:商量。商讨。商议。商定。商榷。商酌(商量斟酌)。相商。磋商。洽商。协商。买卖,生意:商业。商店。商界。商品。商标。古指行商(坐商为“贾”,后泛指做买卖的人,亦用以指从事私营工商业的人):商人。商贩。商贾(gǔ ㄍㄨˇ)(商人)。商旅。数学上指除法运算中的得数:商数。中国朝代名:商代。中国古代五音之一,相当于简谱“2”。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,即“心宿”。姓。英语 commerce, business, trade
德语 Geschäft(-sleben) (S, Wirtsch),Handel, Kaufmann (S),Shang (Eig, Fam)
“籍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jí]
汉字 | 籍 |
---|---|
读音 | [jí] |
注音 | ㄐㄧˊ |
部首 | [竹] 竹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20 部外:14 |
异体字 | ???? |
字形结构 | 上下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7C4D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tdij|tfsj 仓颉:hqda 郑码:mcek 四角:88961 |
笔顺编码 | 31431411123412212511 |
笔顺笔画 | ノ一丶ノ一丶一一一丨ノ丶一丨丨一丨フ一一 |
笔顺名称 | 撇 横 点 撇 横 点 横 横 横 竖 撇 点 横 竖 竖 横 竖 横折 横 横 |
1.书;书册:古籍。经籍。
2.登记隶属关系的册簿。引申指隶属关系:国籍。党籍。户籍。
3.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:原籍。祖籍。
基本字义
籍
jí ㄐㄧˊ
书,书册:古籍。书籍。经籍。典籍。 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;隶属关系:籍贯。户籍。国籍。学籍。 登记:籍没(mò)。籍吏民。 征收:籍田。 〔籍籍〕❶形容纷扰很大;❷形容名声很大;❸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。 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。英语 record, register, list; census
德语 Heimatort (S),Rekord (S),Rekordmarke (S),registrieren (V),Ji (Eig, Fam),Staatsbürgerschaft; Staatsangehörigkeit, Abstammung, Herkunft ; Urspru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