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商人。
⒈ 商人。
引《商君书·农战》:“国有事则学民恶法,商民善化。”
《穀梁传·成公元年》:“古者有四民。有士民,有商民,有农民,有工民。”
范宁 注:“商民,通四方之货者。”
《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·论抵制美约》:“乐用何国之品,乐定何国之货,此权操之商民,外人不能强,即政府亦不必助也。”
“商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shāng]
汉字 | 商 |
---|---|
读音 | [shāng] |
注音 | ㄕㄤ |
部首 | [口] 口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11 部外:8 |
异体字 | 謪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|
字形结构 | 上下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546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umwk|yumk 仓颉:ycbr 郑码:suld 四角:00227 |
笔顺编码 | 41432534251 |
笔顺笔画 | 丶一丶ノ丨フノ丶丨フ一 |
笔顺名称 | 点 横 点 撇 竖 横折钩 撇 点 竖 横折 横 |
1.商量:协商。
2.商业:经商。
3.商人:行商。
4.除法所得的结果:八除以二的商是四。
5.朝代名(约前1600—前1046)。汤灭夏后建立。建都亳(bó,今河南商丘),国号商。以后多次迁都,至盘庚迁都殷(今河南安阳小屯一带),故商朝又称殷朝,也称殷商。传到纣,为周所灭。
6.古代五音(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)之一。相当于简谱的“2”。
基本字义
商
shāng ㄕㄤˉ
两个以上的人在一起计划、讨论:商量。商讨。商议。商定。商榷。商酌(商量斟酌)。相商。磋商。洽商。协商。买卖,生意:商业。商店。商界。商品。商标。古指行商(坐商为“贾”,后泛指做买卖的人,亦用以指从事私营工商业的人):商人。商贩。商贾(gǔ ㄍㄨˇ)(商人)。商旅。数学上指除法运算中的得数:商数。中国朝代名:商代。中国古代五音之一,相当于简谱“2”。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,即“心宿”。姓。英语 commerce, business, trade
德语 Geschäft(-sleben) (S, Wirtsch),Handel, Kaufmann (S),Shang (Eig, Fam)
“民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mín]
汉字 | 民 |
---|---|
读音 | [mín] |
注音 | ㄇㄧㄣˊ |
部首 | [乛] 横钩 |
笔画 | 总笔画:5 部外:4 |
异体字 | ???? ???? |
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6C11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nav 仓颉:rvp 郑码:yybh 四角:77747 |
笔顺编码 | 51515 |
笔顺笔画 | フ一フ一フ |
笔顺名称 | 横折 横 竖提 横 斜钩 |
1.人民:国泰民安。为民除害。
2.指某种人:藏民。回民。农民。渔民。牧民。居民。侨民。
3.民间的:民歌。民谣。
4.非军人;非军事的:拥军爱民。民航。民用。
5.姓。
基本字义
民
mín ㄇㄧㄣˊ
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民。民主。民国。民法。公民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民(具有国籍的人)。 指人或人群:居民。民族。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民间。民歌。民谚。民风。民情。 某族的人:汉民。回民。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民。渔民。 非军事的:民品。民航。 同“苠”。英语 people, subjects, citizens
德语 Bevölkerung (S),Volk (S),volkstümlich (Adj),zivil (Adj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