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平庸的君主。
⒈ 平庸的君主。
引《吕氏春秋·情欲》:“俗主亏情,故每动为亡败。”
高诱 注:“俗主,凡君也。”
《吕氏春秋·务本》:“俗主之佐,其欲名实也与三王之佐同,而其名无不辱者,其实无不危者,无公故也。”
“俗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sú]
汉字 | 俗 |
---|---|
读音 | [sú] |
注音 | ㄙㄨˊ |
部首 | [亻] 单人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9 部外:7 |
异体字 | 圱 ???? ???? ???? 圲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4FD7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wwwk 仓颉:ocor 郑码:nooj 四角:28268 |
笔顺编码 | 323434251 |
笔顺笔画 | ノ丨ノ丶ノ丶丨フ一 |
笔顺名称 | 撇 竖 撇 点 撇 捺 竖 横折 横 |
1.风俗:习俗。移风易俗。
2.大众的;通行的;习见的:约定俗成。通俗。
3.趣味不高的;令人厌恶的:庸俗。俗气。
4.没出家的人;世俗:僧俗。还俗。
基本字义
俗
sú ㄙㄨˊ
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、礼节、习惯等:俗尚。风俗。习俗。约定俗成(指某种事物是由群众通过长期实践而认定形成)。大众化的,最通行的,习见的:俗名。俗语。俗曲。雅俗共赏。趣味不高的,令人讨厌的:俗气。俗物。鄙俗。粗俗。庸俗。凡世间,相对于仙佛僧道:俗人。世俗。僧俗。凡夫俗子。英语 social customs; vulgar, unrefined
德语 gewöhnlich, abgeschmackt ,Sitte, Gebräuche
“主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zhǔ]
汉字 | 主 |
---|---|
读音 | [zhǔ] |
注音 | ㄓㄨˇ |
部首 | [丶] 点 |
笔画 | 总笔画:5 部外:4 |
异体字 | 炷 |
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4E3B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ygd 仓颉:yg 郑码:scvv 四角:00104 |
笔顺编码 | 41121 |
笔顺笔画 | 丶一一丨一 |
笔顺名称 | 点 横 横 竖 横 |
1.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
2.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
3.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
4.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
5.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
6.预示:早霞主雨。
7.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
8.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
9.姓。
基本字义
主
zhǔ ㄓㄨˇ
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预示:早霞主雨。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姓。英语 master, chief owner; host; lord
德语 Eigentümer, Meister, Her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