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“无已”,不停止,不得已。
例无已人,则王乎。——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
英endless; ceaseless;
⒈ 不采用。
引《诗·邶风·谷风》:“采葑采菲,无以下体?”
郑玄 笺:“此二菜者,蔓菁与葍之类也,皆上下可食。然而其根有美时,有恶时,采之者不可以根恶时并弃其叶。喻夫妇以礼义合,颜色相亲,亦不可以颜色衰弃其相与之礼。”
唐 无名氏 《灌畦暇语》:“老圃 曰:‘ 尧 舜 之事,不可以不察也。无以则有如 秦 之 二世 矣乎。’”
⒉ 谓没有什么可以拿来;无从。
引《史记·鲁周公世家》:“我之所以弗辟而摄行政者,恐天下畔 周,无以告我先王 太王、王季、文王。”
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勉学》:“李 亦学问,但不测彼之深浅,乍闻无以覈究。”
唐 柳宗元 《答元饶州论政理书》:“然不如是,则无以来至当之言。”
清 侯方域 《于谦论》:“推其意,以为非我发之,而我又非秉钧者,天下无以专责之也。”
⒊ 不得已。
引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孟子 对曰:‘ 仲尼 之徒无道 桓 文 之事者,是以后世无传焉,臣未之闻也。无以则王乎?’”
朱熹 集注:“以、已通用。无以,必欲言之而不止也。”
“无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wú]
汉字 | 无 |
---|---|
读音 | [wú] |
注音 | ㄨˊ |
部首 | [一] 一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4 部外:3 |
异体字 | 無 㷻 ???? |
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繁体字形 | 無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65E0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fqv 仓颉:mku 郑码:agr 四角:10412 |
笔顺编码 | 1135 |
笔顺笔画 | 一一ノフ |
笔顺名称 | 横 横 撇 竖弯钩 |
[wú]
1.没有(跟“有”相对):从无到有。无产阶级。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。
2.不:无论。无须。
3.不论:事无大小,都有人负责。
4.同“毋”。
5.姓。
[mó]见【南无】。
无
(無)
wú ㄨˊ
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无辜。无偿。无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无度。无端(无缘无故)。无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无非(只,不过)。无动于衷。无所适从。英语 negative, no, not; KangXi radical 7
德语 Nichts (Philos),es hat nicht ,fehlen, un- ,keiner,keine ,nein,nicht, ohne
“以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yǐ]
汉字 | 以 |
---|---|
读音 | [yǐ] |
注音 | ㄧˇ |
部首 | [人] 人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4 部外:2 |
异体字 | ???? 已 㠯 㕥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4EE5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nywy 仓颉:vio 郑码:zsod 四角:28700 |
笔顺编码 | 5434 |
笔顺笔画 | フ丶ノ丶 |
笔顺名称 | 竖提 点 撇 点 |
1.用;拿:以少胜多。晓之以理。赠以鲜花。
2.依;按照:以次。以音序排列。
3.因:何以知之?。不以人废言。
4.表示目的:以广视听。以待时机。
5.于;在(时间):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。
6.跟“而”相同:城高以厚,地广以深。
7.姓。
8.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,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,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:以前。以上。三日以后。县级以上。长江以南。五千以内。二十岁以下。
基本字义
以
yǐ ㄧˇ
用,拿,把,将:以一当十。以苦为乐。以身作则。以邻为壑。以讹传讹。以往鉴来。依然,顺,按照:以时启闭。物以类聚。因为:以人废言。勿以善小而不为。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目的在于:以待时机。以儆效尤。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以求。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以前。以内。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以。得以。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太,甚:不以急乎?及,连及:富以其邻。英语
by means of; thereby, therefore; consider as; in order to
德语 nehmen, gebrauchen; um zu, und auch ,Yi (Eig, Fa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