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史书的体例。
⒉ 历史的事例。
⒈ 史书的体例。
引《左传·隐公七年》“凡诸侯同盟,於是称名” 唐 孔颖达 疏:“丘明 采合旧语以发明史例。”
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序例》:“邓 孙 已下,遂躡其踪,史例中兴,於斯为盛。”
《明通鉴·义例》:“年经月纬,此史例之大纲。”
⒉ 历史的事例。
引鲁迅 《二心集·“硬译”与“文学的阶级性”》:“先引对方的党义,次引外国的法律,终引东西史例,以见凡压迫自由者,往往臻于灭亡:是一番替对方设想的警告。”
“史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shǐ]
汉字 | 史 |
---|---|
读音 | [shǐ] |
注音 | ㄕˇ |
部首 | [口] 口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5 部外:2 |
异体字 | 㕜 |
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3F2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kqi|kri 仓颉:lk 郑码:jos 四角:50006 |
笔顺编码 | 25134 |
笔顺笔画 | 丨フ一ノ丶 |
笔顺名称 | 竖 横折 横 撇 捺 |
1.历史:史学。近代史。世界史。有史以来。
2.古代掌管记载史实的官。
3.古代图书四部分类法(经史子集)中的第二类:史书。史部。
4.姓。
基本字义
史
shǐ ㄕˇ
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,亦指记述、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:历史。通史。断代史。近代史。世界史。文学史。史诗。史部(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,包括各类历史著作)。史坛。史评。史前(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)。史不绝书。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:太史。内史。古代官职:刺史。御史。姓。英语 history, chronicle, annals
德语 Geschichte (S),Shi (Eig, Fam)
“例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lì]
汉字 | 例 |
---|---|
读音 | [lì] |
注音 | ㄌㄧˋ |
部首 | [亻] 单人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8 部外:6 |
异体字 | 列 ???? ???? 迾 例 |
字形结构 | 左中右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4F8B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wgqj 仓颉:omnn 郑码:nark 四角:22200 |
笔顺编码 | 32135422 |
笔顺笔画 | ノ丨一ノフ丶丨丨 |
笔顺名称 | 撇 竖 横 撇 横撇/横钩 点 竖 竖钩 |
1.用来说明情况的或可作依据的事物:举例。援例。
2.规则:条例。
3.按条例规定的;照成规进行的:例会。例行公事。
基本字义
例
lì ㄌㄧˋ
可以做依据的事物:例证。例题。举例。例句。例如。 规定:例外(不按规定的,和一般情况不同的)。体例。凡例。条例。破例。发凡起例。 按规定的,照成规进行的:例会。例假。例行公事。 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:事例。病例。案例。英语 precedent, example; regulation
德语 Beispiel (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