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修史的法则。
⒈ 修史的法则。
引唐 韩愈 《答元侍御书》:“谨详足下所论载,校之史法,若济者,固当得附书。”
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如是我闻一》:“全书皆体例谨严,具有史法。”
鲁迅 《呐喊·阿Q正传》:“即使说是‘ 未庄 人也’,也仍然有乖史法的。”
“史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shǐ]
汉字 | 史 |
---|---|
读音 | [shǐ] |
注音 | ㄕˇ |
部首 | [口] 口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5 部外:2 |
异体字 | 㕜 |
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3F2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kqi|kri 仓颉:lk 郑码:jos 四角:50006 |
笔顺编码 | 25134 |
笔顺笔画 | 丨フ一ノ丶 |
笔顺名称 | 竖 横折 横 撇 捺 |
1.历史:史学。近代史。世界史。有史以来。
2.古代掌管记载史实的官。
3.古代图书四部分类法(经史子集)中的第二类:史书。史部。
4.姓。
基本字义
史
shǐ ㄕˇ
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,亦指记述、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:历史。通史。断代史。近代史。世界史。文学史。史诗。史部(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,包括各类历史著作)。史坛。史评。史前(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)。史不绝书。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:太史。内史。古代官职:刺史。御史。姓。英语 history, chronicle, annals
德语 Geschichte (S),Shi (Eig, Fam)
“法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fǎ]
汉字 | 法 |
---|---|
读音 | [fǎ] |
注音 | ㄈㄚˇ |
部首 | [氵] 三点水 |
笔画 | 总笔画:8 部外:5 |
异体字 | 㳒 佱 灋 砝 ???? ???? ???? 峜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6CD5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ifcy 仓颉:egi 郑码:vbzs 四角:34132 |
笔顺编码 | 44112154 |
笔顺笔画 | 丶丶一一丨一フ丶 |
笔顺名称 | 点 点 提 横 竖 横 撇折 点 |
1.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由国家制定或认可,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,包括法律、法令、条例、命令、决定等:合法。犯法。变法。军法。婚姻法。绳之以法。依法治国。
2.方法;方式:办法。用法。土法。加法。这件事没法儿办。
3.标准;模范;可以仿效的:法帖。法书。取法乎上。
4.仿效;效法:师法。法其遗志。
5.佛教的道理:佛法。现身说法。
6.法术:作法。斗(dòu)法。
7.姓。
8.指法国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