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今之判决书。
⒉ 科举考试的内容之一。指考生对“疑事”所下的断语。
⒈ 犹今之判决书。
引宋 王谠 《唐语林·补遗三》:“有大辟者,俾先示以判语,赐以酒食而付去。”
⒉ 科举考试的内容之一。指考生对“疑事”所下的断语。
引《警世通言·老门生三世报恩》:“只拣嫩嫩的口气,乱乱的文法,歪歪的四六,怯怯的策论,憒憒的判语,那定是少年初学。”
清 顾炎武 《日知录·经义论策》:“第二场:论一道,詔誥表内科一道,判语五条。”
⒈ 法官听讼时判定讼案的文词。
“判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pàn]
汉字 | 判 |
---|---|
读音 | [pàn] |
注音 | ㄆㄢˋ |
部首 | [刂] 立刀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7 部外:5 |
异体字 | 拚 牉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224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udjh|ugjh 仓颉:fqln 郑码:ubkd 四角:92500 |
笔顺编码 | 4311322 |
笔顺笔画 | 丶ノ一一ノ丨丨 |
笔顺名称 | 点 撇 横 横 撇 竖 竖钩 |
1.分开;分辨:判别。判断。判明。
2.明显(有区别):新旧社会判然不同。前后判若两人。
3.评定:裁判。评判。判卷子。
4.判决:审判。判案。公判。判了徒刑。
基本字义
判
pàn ㄆㄢˋ
区别,分辨,断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据。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判断。分开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两人。判若鸿沟。评定:裁判。谈判。判卷子。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判词。判决。判案。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英语 judge; discriminate; conclude
德语 benachteiligen, unterscheiden ,erkennen, unterscheiden ,richten, beurteilen ,verdonnern
“语”字共有2个读音: [yǔ] [yù]
汉字 | 语 |
---|---|
读音 | [yǔ][yù] |
注音 | ㄩˇ|ㄩˋ |
部首 | [讠] 言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9 部外:7 |
异体字 | 語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繁体字形 | 語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8BED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ygkg 仓颉:ivmmr 郑码:sbxj 四角:31761 |
笔顺编码 | 451251251 |
笔顺笔画 | 丶フ一丨フ一丨フ一 |
笔顺名称 | 点 横折提 横 竖 横折 横 竖 横折 横 |
[yǔ]
1.话:语言。语音。汉语。外语。成语。千言万语。
2.说:细语。低语。不言不语。默默不语。
3.谚语;成语:语云,“不入虎穴,焉得虎子。”
4.代替语言表示意思的动作或方式:手语。旗语。灯语。
5.姓。
[yù]告诉:不以语人。
基本字义
语
(語)
yǔ ㄩˇ
话:语言。汉语。英语。语录。语汇。语重心长。 指“谚语”或“古语”:语云: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。 代替语言的动作:手语。旗语。 说:细语。低语。其它字义
语
(語)
yù ㄩˋ
告诉:不以语人。英语 language, words; saying, expression
德语 Sprache (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