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分散;散漫。
⒈ 分散;散漫。
引《诗·周颂·访落》:“於乎悠哉,朕未有艾;将予就之,继犹判涣。”
毛 传:“判,分;涣,散也。”
朱熹 集传:“然而其道远矣,予不能及也。将使予勉强以就之,而所以继之者,犹恐其判涣而不合也。”
章炳麟 《驳康有为论革命书》:“若夫今之汉人,判涣无群,人自为私,独甚于 汉、唐、宋、明 之季,是则然矣。抑谁致之而谁迫之耶?”
⒈ 分散。
引《诗经·周颂·访落》:「朕未有艾,将予就之,继犹判涣。」
“判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pàn]
汉字 | 判 |
---|---|
读音 | [pàn] |
注音 | ㄆㄢˋ |
部首 | [刂] 立刀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7 部外:5 |
异体字 | 拚 牉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224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udjh|ugjh 仓颉:fqln 郑码:ubkd 四角:92500 |
笔顺编码 | 4311322 |
笔顺笔画 | 丶ノ一一ノ丨丨 |
笔顺名称 | 点 撇 横 横 撇 竖 竖钩 |
1.分开;分辨:判别。判断。判明。
2.明显(有区别):新旧社会判然不同。前后判若两人。
3.评定:裁判。评判。判卷子。
4.判决:审判。判案。公判。判了徒刑。
基本字义
判
pàn ㄆㄢˋ
区别,分辨,断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据。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判断。分开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两人。判若鸿沟。评定:裁判。谈判。判卷子。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判词。判决。判案。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英语 judge; discriminate; conclude
德语 benachteiligen, unterscheiden ,erkennen, unterscheiden ,richten, beurteilen ,verdonnern
“涣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huàn]
汉字 | 涣 |
---|---|
读音 | [huàn] |
注音 | ㄏㄨㄢˋ |
部首 | [氵] 三点水 |
笔画 | 总笔画:10 部外:7 |
异体字 | 渙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繁体字形 | 渙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6DA3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iqmd 仓颉:enbk 郑码:vrlg 四角:37184 |
笔顺编码 | 4413525134 |
笔顺笔画 | 丶丶一ノフ丨フ一ノ丶 |
笔顺名称 | 点 点 提 撇 横撇/横钩 竖 横折 横 撇 捺 |
消;散:涣散。
基本字义
涣
huàn ㄏㄨㄢˋ
◎ 散开:涣散。涣然冰释(像冰遇到热,一下子消融;喻疑虑、困难或误会完全消除)。
英语 scatter; scattered
德语 ausbreiten, ausdehnen (V),ausufern (eines Flusses), über die Ufer trete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