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契约;合同。
⒈ 契约;合同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朝士》:“凡有责者,有判书以治则听。”
孔颖达 疏:“判,半分而合者,即质剂傅别分支合同,两家各得其一者也。”
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书记》:“券者,束也。明白约束,以备情伪,字形半分,故 周 称判书。”
⒈ 合同、契约字据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朝士》:「凡有责者,有判书以治则听。」
南朝梁·刘勰《文心雕龙·书记》:「明白约束,以备情伪,字形半分,故周称『判书』。」
“判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pàn]
汉字 | 判 |
---|---|
读音 | [pàn] |
注音 | ㄆㄢˋ |
部首 | [刂] 立刀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7 部外:5 |
异体字 | 拚 牉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224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udjh|ugjh 仓颉:fqln 郑码:ubkd 四角:92500 |
笔顺编码 | 4311322 |
笔顺笔画 | 丶ノ一一ノ丨丨 |
笔顺名称 | 点 撇 横 横 撇 竖 竖钩 |
1.分开;分辨:判别。判断。判明。
2.明显(有区别):新旧社会判然不同。前后判若两人。
3.评定:裁判。评判。判卷子。
4.判决:审判。判案。公判。判了徒刑。
基本字义
判
pàn ㄆㄢˋ
区别,分辨,断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据。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判断。分开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两人。判若鸿沟。评定:裁判。谈判。判卷子。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判词。判决。判案。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英语 judge; discriminate; conclude
德语 benachteiligen, unterscheiden ,erkennen, unterscheiden ,richten, beurteilen ,verdonnern
“书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shū]
汉字 | 书 |
---|---|
读音 | [shū] |
注音 | ㄕㄨ |
部首 | [乙] 折 |
笔画 | 总笔画:4 部外:3 |
异体字 | 書 ???? |
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繁体字形 | 書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4E66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nnhy 仓颉:ids 郑码:xyis 四角:53027 |
笔顺编码 | 5524 |
笔顺笔画 | フフ丨丶 |
笔顺名称 | 横折 横折钩 竖 点 |
1.写字;记录;书写:书法。大书特书。振笔直书。
2.字体:楷书。隶书。
3.装订成册的著作:一本书。一部书。一套书。丛书。新书。古书。书店。
4.书信:家书。书札。
5.文件:证书。保证书。说明书。挑战书。白皮书。
6.姓。
书
(書)
shū ㄕㄨˉ
成本的著作:书籍。书刊。书稿。书香。书卷气(指在说话、作文、写字、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)。书生气(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)。 信:书信。书札。书简。书函。 文件:证书。说明书。 写字或写的字:书法。书写。书桌。书案。书画。 写文章:大书特书。罄竹难书。 字体:草书。隶书。楷书。 古书名,《尚书》的简称(亦称“书经”)。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:说书。听书。英语
book, letter, document; writings
德语 Buch, Geschriebenes (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