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民意,民心。
⒈ 民意,民心。
引《易·履》:“君子以辩上下,定民志。”
汉 张衡 《东京赋》:“且天子有道,守在海外。守位以仁,不恃隘害。苟民志之不谅,何云巖险与襟带?”
南朝 梁 萧子云 《雅乐歌·需雅》之四:“在昔哲王观民志,庶羞百品因时备。”
清 端方 《请平满汉畛域密折》:“奏为统筹全局,永策治安,请降明詔,举行 汉 满 一家之实,以定民志而固国本。”
章炳麟 《序<革命军>》:“蜀 邹容 为《革命军》方二万言,示余曰:‘欲以立懦夫,定民志,故辞多恣肆,无所回避,然得无恶其不文耶?’”
⒈ 民心。
引《易经·履卦·象曰》:「上天下泽。履。君子以辩上下,定民志。」
《礼记·大学》:「无情者,不得尽其辞,大畏民志,此谓知本。」
“民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mín]
汉字 | 民 |
---|---|
读音 | [mín] |
注音 | ㄇㄧㄣˊ |
部首 | [乛] 横钩 |
笔画 | 总笔画:5 部外:4 |
异体字 | ???? ???? |
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6C11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nav 仓颉:rvp 郑码:yybh 四角:77747 |
笔顺编码 | 51515 |
笔顺笔画 | フ一フ一フ |
笔顺名称 | 横折 横 竖提 横 斜钩 |
1.人民:国泰民安。为民除害。
2.指某种人:藏民。回民。农民。渔民。牧民。居民。侨民。
3.民间的:民歌。民谣。
4.非军人;非军事的:拥军爱民。民航。民用。
5.姓。
基本字义
民
mín ㄇㄧㄣˊ
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民。民主。民国。民法。公民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民(具有国籍的人)。 指人或人群:居民。民族。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民间。民歌。民谚。民风。民情。 某族的人:汉民。回民。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民。渔民。 非军事的:民品。民航。 同“苠”。英语 people, subjects, citizens
德语 Bevölkerung (S),Volk (S),volkstümlich (Adj),zivil (Adj)
“志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zhì]
汉字 | 志 |
---|---|
读音 | [zhì] |
注音 | ㄓˋ |
部首 | [心] 心字底 |
笔画 | 总笔画:7 部外:3 |
异体字 | 誌 ???? ???? ???? 痣 ???? |
字形结构 | 上下结构 |
繁体字形 | 誌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FD7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fnu 仓颉:gp 郑码:bwz 四角:40331 |
笔顺编码 | 1214544 |
笔顺笔画 | 一丨一丶フ丶丶 |
笔顺名称 | 横 竖 横 点 斜钩 点 点 |
1.志向;志愿:立志。得志。志同道合。
2.志气;意志:人穷志不短。
3.姓。
4.称轻重;量长短、多少:用秤志志。拿碗志一志。
5.记:志喜。志哀。永志不忘。
6.文字记录:杂志。县志。《三国志》。
7.记号:标志。
基本字义
志
(②③④誌)
zhì ㄓˋ
意向:志愿。志气。志趣(志向和兴趣)。志士(有坚决意志和高尚节操的人)。志学。 记在心里:志喜。志哀。永志不忘。 记载的文字:杂志。志怪(记载怪异的事)。 记号:标志。 〈方〉称轻重,量长短、多少:志子。用碗志志。 姓。英语 purpose, will, determination; annals
德语 Ideal, Wille, Ziel (S),schriftl. Aufzeichung, Annalen, Geschichte [ auch 誌 ] (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