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积压的公务。
⒉ 指留守、留后一类的官职。
⒊ 特指唐代节度留后。
⒈ 积压的公务。
引《史记·田敬仲完世家》:“吾使人视 即墨,田野闢,民人给,官无留事,东方以寧。”
汉 马融 《长笛赋》序:“融 性好音,能鼓琴吹笛,而为督邮,无留事。”
宋 王禹偁 《扬州寒食赠屯田张员外》诗:“堆案有留事,听歌无懽声。”
⒉ 指留守、留后一类的官职。
引《后汉书·荀彧传》:“兴平 元年, 操 东击 陶谦,使 彧 守 甄城 任以留事。”
《南史·范泰传》:“伯通 意鋭,当令拥戈前驱;以君持重,欲相委留事,如何?”
⒊ 特指 唐 代节度留后。
引《新唐书·李德裕传》:“泽潞 刘从諫 死,其从子 稹 擅留事,以邀节度。”
“事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shì]
汉字 | 事 |
---|---|
读音 | [shì] |
注音 | ㄕˋ |
部首 | [亅] 竖钩 |
笔画 | 总笔画:8 部外:7 |
异体字 | 㕝 亊 叓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|
字形结构 | 上下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4E8B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gkvh 仓颉:jlln 郑码:djxb 四角:50007 |
笔顺编码 | 12515112 |
笔顺笔画 | 一丨フ一フ一一丨 |
笔顺名称 | 横 竖 横折 横 横折 横 横 竖钩 |
1.事情:国事。公事。
2.事故:出事。平安无事。
3.职业:谋事。
4.关系;责任:回去吧,没有你的事了。
5.从事:大事宣传。
6.侍奉;伺候:事亲。不事王侯。
基本字义
事
shì ㄕˋ
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事情。事件。事业。变故:事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事端。职业:谋事(指找职业)。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事了。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事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做,治:不事生产。无所事事。服侍:事父母。英语 affair, matter, business; to serve; accident, incident
德语 Angelegenheit, Ereignis, Geschäft; Unfall (S),Angelegenheit (S),Sache (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