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战胜并有所掳获。
⒈ 谓战胜并有所掳获。
引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元朔 六年,夏四月, 卫青 復将六将军絶幕,大克获。”
《周书·莒庄公洛生传》:“至於攻战,莫有当其锋者,是以克获常冠诸军。”
《新唐书·宦者传上·鱼朝恩》:“故 朝恩 因麾下数克获窃以自高。”
俘获。 《后汉书·盖延传》:“延 等往来要击 宪 别将於 彭城、郯、邳 之间,战或曰数合,颇有剋获。”
《晋书·祖逖传》:“诸坞主感戴, 胡 中有异谋,輒密以闻,前后剋获,亦由此也。”
《北史·韩雄传》:“每抄掠 东魏,所向剋获。”
“克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kè]
汉字 | 克 |
---|---|
读音 | [kè] |
注音 | ㄎㄜˋ |
部首 | [十] 十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7 部外:5 |
异体字 |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剋 尅 ???? |
字形结构 | 上中下结构 |
繁体字形 | 剋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14B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dqb 仓颉:jrhu 郑码:edjr 四角:40212 |
笔顺编码 | 1225135 |
笔顺笔画 | 一丨丨フ一ノフ |
笔顺名称 | 横 竖 竖 横折 横 撇 竖弯钩 |
1.能:克勤克俭。不克分身。
2.克服;克制:克己。以柔克刚。
3.攻下据点;战胜:克复。克敌。攻必克。
4.消化:克食。克化。
5.姓。
6.严格限定(期限):克期。克日。
7.质量或重量单位,符号g。1克等于1千克(公斤)的千分之一。[法gramme]
8.藏族地区容量单位,1克青稞约重25市斤。
9.藏族地区地积单位,播种1克(约25市斤)种子的土地称为1克地,1克约合1市亩。“剋(尅)”
基本字义
克
(剋)
kè ㄎㄜˋ
能够:克勤克俭。战胜,攻下:攻克。克复(战胜敌人并收回失地)。制伏:克服。克制。克己奉公。以柔克刚。严格限定:克日。克期。克扣。消化:克食。公制重量单位或质量单位:一克等于一公斤的千分之一。中国西藏地方的容量单位,一克青稞约二十五市斤;亦是其地积单位,播种一克种子的土地称为一克地,约合一市亩。英语 gram; overcome; transliteration
德语 Gramm (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