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极刑。死刑;重刑。
⒈ 犹极刑。死刑;重刑。
引《宋书·蔡兴宗传》:“干黷欺罔,罪合极法。”
宋 范仲淹 《宋故同州观察使李公神道碑铭》:“相州 繫囚十四人,盗瓜伤其主,吏以极法论。”
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吏部一·人臣渔色无等》:“前此二十年,则有故礼部郎 临江 守一事,与 赵 正同,竟坐极法长繫矣。”
“极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jí]
汉字 | 极 |
---|---|
读音 | [jí] |
注音 | ㄐㄧˊ |
部首 | [木] 木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7 部外:3 |
异体字 | 裕 極 㭲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繁体字形 | 極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6781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seyy|sbyy 仓颉:dnhe 郑码:fyms 四角:47947 |
笔顺编码 | 1234354 |
笔顺笔画 | 一丨ノ丶ノフ丶 |
笔顺名称 | 横 竖 撇 点 撇 横折折撇 捺 |
1.顶点;尽头:登峰造极。无所不用其极。
2.地球的南北两端;磁体的两端;电源或电器上电流进入或流出的一端:南极。北极。阴极。阳极。
3.尽;达到顶点:极力。极目四望。物极必反。极一时之盛。
4.最终的;最高的:极度。极端。极量。
5.“极”也可做补语,但前头不能用“得”,后面一般带“了”,如“忙极了”。
6.姓。
基本字义
极
(極)
jí ㄐㄧˊ
顶端,最高点,尽头:登极(帝王即位)。登峰造极。 指地球的南北两端或电路、磁体的正负两端:极地(极圈以内的地区)。极圈。北极。阴极。 尽,达到顶点:极力。极目四望。物极必反。 最高的,最终的:极点。极限。极端。极致。 副词:表示最高程度:极其。极为(wéi )。英语 extreme, utmost, furthest, final
德语 Gipfel, Extrem (S),Pol (S),extrem; äußerst (Adv),auf die Spitze treiben (V)
“法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fǎ]
汉字 | 法 |
---|---|
读音 | [fǎ] |
注音 | ㄈㄚˇ |
部首 | [氵] 三点水 |
笔画 | 总笔画:8 部外:5 |
异体字 | 㳒 佱 灋 砝 ???? ???? ???? 峜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6CD5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ifcy 仓颉:egi 郑码:vbzs 四角:34132 |
笔顺编码 | 44112154 |
笔顺笔画 | 丶丶一一丨一フ丶 |
笔顺名称 | 点 点 提 横 竖 横 撇折 点 |
1.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由国家制定或认可,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,包括法律、法令、条例、命令、决定等:合法。犯法。变法。军法。婚姻法。绳之以法。依法治国。
2.方法;方式:办法。用法。土法。加法。这件事没法儿办。
3.标准;模范;可以仿效的:法帖。法书。取法乎上。
4.仿效;效法:师法。法其遗志。
5.佛教的道理:佛法。现身说法。
6.法术:作法。斗(dòu)法。
7.姓。
8.指法国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