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极刑。指死刑。
⒈ 极刑。指死刑。
引宋 岳珂 《桯史·汪革谣谶》:“革 亶坐手杀平人,论极典,从者未减。”
《明史·宦官传一·王振》:“初, 太祖 禁中官预政。自 永乐 后,渐加委寄,然犯法輒置极典。”
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优容大臣》:“如 明相 虽贪擅,上念其筹画三逆之功,时加警策,终未置之极典。”
“极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jí]
汉字 | 极 |
---|---|
读音 | [jí] |
注音 | ㄐㄧˊ |
部首 | [木] 木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7 部外:3 |
异体字 | 裕 極 㭲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繁体字形 | 極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6781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seyy|sbyy 仓颉:dnhe 郑码:fyms 四角:47947 |
笔顺编码 | 1234354 |
笔顺笔画 | 一丨ノ丶ノフ丶 |
笔顺名称 | 横 竖 撇 点 撇 横折折撇 捺 |
1.顶点;尽头:登峰造极。无所不用其极。
2.地球的南北两端;磁体的两端;电源或电器上电流进入或流出的一端:南极。北极。阴极。阳极。
3.尽;达到顶点:极力。极目四望。物极必反。极一时之盛。
4.最终的;最高的:极度。极端。极量。
5.“极”也可做补语,但前头不能用“得”,后面一般带“了”,如“忙极了”。
6.姓。
基本字义
极
(極)
jí ㄐㄧˊ
顶端,最高点,尽头:登极(帝王即位)。登峰造极。 指地球的南北两端或电路、磁体的正负两端:极地(极圈以内的地区)。极圈。北极。阴极。 尽,达到顶点:极力。极目四望。物极必反。 最高的,最终的:极点。极限。极端。极致。 副词:表示最高程度:极其。极为(wéi )。英语 extreme, utmost, furthest, final
德语 Gipfel, Extrem (S),Pol (S),extrem; äußerst (Adv),auf die Spitze treiben (V)
“典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diǎn]
汉字 | 典 |
---|---|
读音 | [diǎn] |
注音 | ㄉㄧㄢˇ |
部首 | [八] 八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8 部外:6 |
异体字 | 䓦 敟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|
字形结构 | 上下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178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mawu 仓颉:tbc 郑码:ldeo 四角:55801 |
笔顺编码 | 25122134 |
笔顺笔画 | 丨フ一丨丨一ノ丶 |
笔顺名称 | 竖 横折 横 竖 竖 横 撇 点 |
1.标准;法则:典范。典章。
2.典范性书籍:词典。引经据典。
3.典故:用典。出典。
4.典礼:盛典。大典。
5.主持;主管:典试。典狱。
6.姓。
7.一方把土地、房屋等押给另一方使用,换取一笔钱,不付利息,议定年限,到期还款,收回原物。
基本字义
典
diǎn ㄉㄧㄢˇ
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:典籍。字典。词典。经典。引经据典。 标准,法则:典章。典制。典故( ➊ 典制和掌故; ➋ 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)。典范。典雅。典礼。典型。 指典礼:盛典。大典。 主持,主管:典试(主持科举考试之事)。典狱。 活买活卖,到期可以赎:典卖。典押。典契。 姓。英语 law, canon; documentation; classic, scripture
德语 Standardwerk, Kan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