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暂借;借用。
⒈ 暂借;借用。
引宋 欧阳修 《本论上》:“今厢禁之军,有司不敢役,必不得已而暂用之,谓之借倩。”
《元典章·户部一·职田》:“於内若有荒地,於近上户内斟酌,时暂借倩牛力,限二年内逐旋耕垦作熟。”
元 无名氏 《桃花女》楔子:“敢不是你儿子私下借倩这个小廝,要我的银子,来坏我的买卖。”
“倩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qiàn]
汉字 | 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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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 | [qiàn] |
注音 | ㄑㄧㄢˋ |
部首 | [亻] 单人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10 部外:8 |
异体字 |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5029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wgeg 仓颉:oqmb 郑码:ncq 四角:25227 |
笔顺编码 | 3211212511 |
笔顺笔画 | ノ丨一一丨一丨フ一一 |
笔顺名称 | 撇 竖 横 横 竖 横 竖 横折钩 横 横 |
1.美丽:倩装。倩影。
2.请(别人代替自己做事):倩人执笔。
基本字义
倩
qiàn ㄑㄧㄢˋ
美好:倩装。倩景。请,央求:倩人代笔。英语 beautiful, lovely; son-in-law
德语 Nichte (S),Qian (Eig, Fa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