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国家权力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。
英legislation; law making;
⒈ 建立法制;制定法令条例。
引《荀子·议兵》:“立法施令,莫不顺比。”
《史记·律书》:“王者制事立法,物度轨则,壹禀於六律。”
宋 陆游 《上殿札子》:“若赋不加轻,则用力虽多,终必无益,立法虽备,终必不行。”
⒉ 树立规范;规定法则。
引明 王守仁 《传习录》卷下:“德洪 之见,是我这裡为其次立法的,二君相取为用,则中人上下,皆可引入於道。”
清 李渔 《闲情偶寄·词曲上·音律》:“调声叶律,又兼分股、限字之文,则诗中之近体是已……前人立法,亦云苛且密矣。”
⒈ 制定法律。
引《汉书·卷二三·刑法志》:「制礼作教,立法设刑。」
《儒林外史·第三四回》:「小弟为朝廷立法:人生须四十无子,方许娶一妾。」
英语to enact laws, to legislate, legislation
德语Gesetzgebung (S), gesetzgebend (Adj)
法语établir des lois, législation
“立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lì]
汉字 | 立 |
---|---|
读音 | [lì] |
注音 | ㄌㄧˋ |
部首 | [立] 立字旁 |
笔画 | 总笔画:5 部外:0 |
异体字 | ???? 立 |
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7ACB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uuuu 仓颉:yt 郑码:su 四角:00108 |
笔顺编码 | 41431 |
笔顺笔画 | 丶一丶ノ一 |
笔顺名称 | 点 横 点 撇 横 |
1.站1:立正。肃立。坐立不安。
2.使竖立;使物件的上端向上:立竿见影。把梯子立起来。
3.直立的:立柜。立轴。立领。
4.建立;树立:立功。立志。
5.制定;订立:立法。立约。立个字据。
6.指君主即位。
7.指确定继承地位;确立:立嗣。立皇太子。
8.存在;生存:自立。独立。
9.立刻:立奏奇效。立候回音。
10.姓。
基本字义
立
lì ㄌㄧˋ
站,引申为竖起来:立正。立柜。立足(a.站得往脚;b.处于某种立场)。立场。屹立。顶天立地。做出,定出:建立。设立。树立。立意。立此存照。存在,生存:自立。独立。势不两立。马上,即刻:立时。立刻。立等。姓。英语
stand; let stand; establish, set
德语 stehen, aufstehen (V),Li (Eig, Fam),Radikal Nr. 117 = (aufrecht) stehen, aufrichten, senkrecht, gründen, errichten, existieren, sofort
“法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fǎ]
汉字 | 法 |
---|---|
读音 | [fǎ] |
注音 | ㄈㄚˇ |
部首 | [氵] 三点水 |
笔画 | 总笔画:8 部外:5 |
异体字 | 㳒 佱 灋 砝 ???? ???? ???? 峜 |
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6CD5 |
其它编码 | 五笔:ifcy 仓颉:egi 郑码:vbzs 四角:34132 |
笔顺编码 | 44112154 |
笔顺笔画 | 丶丶一一丨一フ丶 |
笔顺名称 | 点 点 提 横 竖 横 撇折 点 |
1.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,由国家制定或认可,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,包括法律、法令、条例、命令、决定等:合法。犯法。变法。军法。婚姻法。绳之以法。依法治国。
2.方法;方式:办法。用法。土法。加法。这件事没法儿办。
3.标准;模范;可以仿效的:法帖。法书。取法乎上。
4.仿效;效法:师法。法其遗志。
5.佛教的道理:佛法。现身说法。
6.法术:作法。斗(dòu)法。
7.姓。
8.指法国: